招 标 公 告 烧结厂200m2烧结机铺4#皮带头部新增微风电除尘器工程 (重新招标)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现对****烧结厂200m2烧结机铺4#皮带头部新增微风电除尘器工程(重新招标)的方案完善、设备及材料供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1烧结厂200m2烧结机铺4#皮带头部新增微风电除尘器工程(重新招标),建设单位为****。拟建的项目位于****厂区内。 2.2 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烧结厂200m2烧结机铺4#皮带头部新增一套微风电除尘器,抑尘率能达到 95%以上,出口相对粉尘量可以达到 8mg/m 以下。中标人负责烧以上内容的方案完善、设备及材料成套供货、拆除、安装、调试、验收考核合格、保产达标、技术培训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设备的交付正常使用、环保验收合格、保修等总承包。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3 工期:开工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交工时间2019年11月30日(投料试车合格)。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500元支付违约金,累积计算。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能有效****制造厂家或具有本项****公司,现场施工单位应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相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2.1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重大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3业绩要求:近3年同类工程成功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7日至7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 6:00时(**时间,下同),到****基建技改部综合计划技改科领取招标文件。(外地投标人可凭报名信息的传真件获得招标文件的电子版(电子邮件)。 5.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9日上午08时30 分,地点为****基建技改部3楼会议室(**市**区**三村15幢,**十中正门对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 地 址: **省**市工业中路 联系人:严朝章、张夏卿 电 话: 0598-****378、****359 传真:0598-****688 2019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