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人民政府征地公告(鹅公镇木杨村及乐田村约12亩)
****征地公告(鹅公镇木杨村及乐田村 约1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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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
为加快我县鹅公镇木杨、****处理厂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鹅公镇木****小组集体土地。现将征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地点:鹅公镇木杨村及乐田村。
二、被征地单位:鹅公镇木杨村下园及乐田村围肚、围背、****小组集体土地。
三、征地面积:约12亩,以实际丈量为准。
四、征地范围:**河道为界;南至桐广公路红线、林地为界;西至河道为界;北至河道为界。
五、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令第23号执行。
六、丈量登记时间:****年6月4日——6月30日。
七、其他事项:
1.被征地单位和承包经营户如对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有意见需组织听证的,被征地单位或承包经营户在公告之日起****国土局提出书面申请。
2.被征地单位和承包经营户在公告规定的丈量登记期间到征地现场指界办好丈量、登记。逾期未办丈量登记手续的,其面积和附着物一律以丈量工作组的调查测丈、核定的数据为准。
3.自公告之日起,凡是在征地范围内抢种作物和抢建构筑物的,一律不予补偿。
望被征地户和承包经营户及相关单位相互配合,通力**,确保如期完成征地工作。
****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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