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建设单位 **至**(略)的 **至**铁路客运专线**段回建点项目(百龙滩镇)监理服务工程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基础〔****〕****号 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为 **至**铁路客运专线**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略) 施工 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至**铁路客运专线**段回建点项目(百龙滩镇)监理服务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工程包括土建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室外安装工程、防雷及总平强电工程等。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略) 本项目监理采购预算价为: (略) 工程施工工期: (略)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略) 质量要求:(略) 标段划分:(略) 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本项目施工阶段及采购、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等(略),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土方工程、支护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通风工程、电梯、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海绵城市(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排水、交通、景观绿化、室外照明等附属工程监理。 设计单位:(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略)和《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略)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房屋建筑工程 ),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投标人应就不(略)(符合桂建管〔****〕70号文除外)。 3.4 其他要求: (略) 3.5 投标人信息以(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略)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4. 投标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7 月 2 日 00 时 00 分至 **** 年 7 月 9日 23 时 59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 (https://(略)org.cn/gxnnhy)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 **** 年 7 月 2 日 00 时 00 分至 **** 年 7 月 9 日 23 时 59 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 (https://(略)org.cn/gxnnhy)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7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县**镇威马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厅(具体详见五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略),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略)标员的“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略),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com.cn、(**县公共**交易中心)(略)org.cn/gxmszbw、(**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略)com/e/admin/index.php/网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8. 交易服务单位 **县公共**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略)。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至**铁路客运专线**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代理机构: | **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县**镇银峰大道119号 | 地 址: | **市纬武路167号 | 邮 编: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韦宇 | 联 系 人: | 何工 | 电 话: | (略) | 电 话: | (略)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网 址: | | 网 址: | | ****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