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关于**县宝**庄园村1组6-34号住宅(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2019.****.04 14:27:24 关于赵福君与黄殿坤借款合同纠纷 第二次房产拍卖公告 [案件信息] 案号:(2019)黑0523执恢120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赵福君 被执行人:黄殿坤 法院:**** 承办人:曲贵臣 邓忠海 网络服务提供者:淘宝网司法拍卖网 [拍卖阶段公告内容]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省****将在淘宝网上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黄殿坤所有的位于**县宝**庄园新村1组6-34号房屋 附:拍卖房产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明细(房屋所有权人系黄殿坤) 起拍价为37684.00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8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依照《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竞买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需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买受人竞得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契税费用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采暖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执行局。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账号:085********018736。开户联行号:103****5551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咨询电话:0469 ****191 176****6928 联系地址:**省**县宝**中央大街西段,****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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