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招标代理:(略) |
(略)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1:00 |
新河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新批投资【****】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邢台市新河县县城,总建筑面积8.75万平方米,主要对新河县新河县新欣嘉(略)工程、保温工程、涂料工程、屋面防水等)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7-05 00:00至****-07-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同时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和新 河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平 台(http://60.6.214.4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7-25 11: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60.6.214.4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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