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组织举办国际科技**综合性大会、展会、论坛等交流**活动2场,每场参会人数不少于100人;组织专场技术交流与对接活动5场(含)以上,其中在境外活动不少于2场,境内每场对接交流活动规模不少于40人,其中国(略),境外每场对接交流活动规模不少于30人,其中国(略)。 2. 全年对接服务省内企业、高校院所、中介园区等单位不少于100家,收集国外先进适用技术不少于200项,协助省内单位与境外相关机构对接项目不少于300次,促成省内单位与境外相关机构达成**意向不少于50项,其中一半以上为企业参与的产业化项目。 3. 协助实施管理芬兰、以色列、加拿大艾伯塔省、葡萄牙中部大区、捷克、奥地利、比利时西弗兰德省等7个双边联合产业项目,征集申报项目15项左右,与外方项目主管部门视频、电话、互访会晤不少于7次;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信息对接和**成果落地服务,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汇总。 4. 审核国际科技创新**载体绩效成果不少于100家,对外文绩效佐(略),对照绩效打分标准确定最终绩效得分。 5. 更新完善技术项目库和专家库信息,每年新增技术项目100项以上、技术专家名录20人以上。项目应当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及国际科技**需求,具有至少国内领先的水平,项目所有者愿意以专利授权、技术参股、**研发等各种形式与我省机构开展**。技术专家应当具备国际一流的技术水平,无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