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预算邀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预算根据清城投(****) 42号会议纪要 进行招标,建设单位为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预算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明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福建中福天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清流县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规模:(略)
四、预算费用:约4.5万元(具体根据清城投【(略)要求计取)。
五、预算工期:(略)
六、(略)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略)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年7月 11 日 9:00分在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由招标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根据清发改[****]61号文要求直接在所邀请的单位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略)(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略)。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7 月 11 日 至7月14 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七、联系人:(略)
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