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垞景观步道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新度镇青垞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略)新度镇青垞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略)新度镇青垞村;
2)工程建设规模: (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说明) ;
4)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工程质量要求: (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园林景观工程)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必须同时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略)。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6)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7)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8)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9)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10) 投标人应在人员、(略)能力;
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19年7月9 日起在(略)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略)人民政府网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略)。
6.2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7月18日 9时 00分;提交地点为:(略)新度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略)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新度镇青垞村民委员会 ;
地址:(略)
电话: (略)
联系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