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7-10 】(略)2017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交通岗信号设施、东湖公园亮化工程等15个项目-城市公益广告围挡与基础设施维修工程(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2017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交通岗信号设施、东湖公园亮化工程等15个项目-城市公益广告围挡与基础设施维修工程(四标段)施工 已由 (略)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略)2017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交通岗信号设施 东湖公园亮化工程等15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行审发[2017]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略)2017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交通岗信号设施、东湖公园亮化工程等15个项目-城市公益广告围挡与基础设施维修工程(四标段)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2合同估算价:(略)
2.3工期要求:(略)计划工期60天。 (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城区维修台阶、道路修补、牙石更换、城区景观亮化、沁**排污管(略)
2.5质量标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略)。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略)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投(略)(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或同级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 资格初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若资质证书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等级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分中心(地址:**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分中心306室、联系电话:(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分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额17万元递交到**市公共采购交(略),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须(略)。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凭证。投标文(略),其投标文(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略)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略)0:0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分中心六楼开标室。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建设工程信息网((略)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省招标投(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 (略)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