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大窝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合格法)
1.(略) 本比选(略),高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高发改投〔2019〕11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高发改比选备38号。 2.(略) 2.1 项目业主:(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项目规模:占地 15.48 亩,新建处理规模,11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配套污水管网6000米。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排放 。处理工艺: 污水-格栅调节池-A2/O反应池-斜管反应池-配水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渠-排放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08月 2.5 项目总投资:(略) 2.6 项目资金来源:(略)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略)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略),申请人应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申请人可在川报网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8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略)1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略)com)自愿报名。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元。
5.(略) 5.1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带齐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参加随机选择,地点为高县住建城管局底楼会议室,同时高(略)。 (1)申请人有效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资格等级不作要求的除外); (2)拟任项目负(略)(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3)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按规定缓交的(略) 5.2 申请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迟到或不是在川报网上填写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参加随机选择的,比选(略)。 5.3 比选人通过(略)。 5.4 随机选择在申(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报网((略)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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