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批准,(略)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FL(略) | 宗地总面积: | 178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涪陵区龙桥街道办事处南岸浦居委九、十二组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略).6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工业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7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现状(略): | | | 备注: | 1、起始价:375万元。2、FL(略)块系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涪陵区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渝府地〔(略)批准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3235平方米(约4.85亩)及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财衡上祥纺织公司等单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涪陵府〔(略)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14572平方米(约21.86亩)。3、FL(略)块土地规划指标详见渝规资涪陵条件〔(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 二、 中华人民(略),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略)。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9年07月10日 至 2019年07月30日 到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9年07月30日17时00分 前确认(略)。 六、(略)7月31日10时00分 在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按现状交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拟建设项目需凭合法弃土接纳方量证明,并与区城乡建委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核定的数量大致相当后,方能推进后续建设工作。 3、宗地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需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将终止供地,不予退还定金,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相关责(略)价款,出让(略),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追究受让人的相关责任。 4、宗地成交后,受让人在交地后3个月内开工。项目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内的按时开工后2年内竣工,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上20万平方米以下的按时开工后2年半内竣工,建筑规模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按时开工后3年内竣工。 5、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出让方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出让方将挂牌出让。 6、竞买者须在交易成交当日到(略)办理保证金退还及保证金转出让价款相关手续,不计利息。 7、竞买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前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gov.cn/)自行下载出让地块的报名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帐号:(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