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计 |
(略) | 智慧民(略) | 1 | 项 | 100万元 |
基本要求:
1.本项目是对原项目的进一步完善。
2.本项目部分实施内容需要同原项目进行全方位对接。
3.本项目部(略)。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略)
七、申请理由:
智慧民政综合平台二期项目主要内容涉及手机端应用开发、一期项目功能升级提升,所有内容(略)。
一、对一期项目数据中心进行升级,包括规范标准、升级数据交换中心、扩充决策分析平台功能等,均需一期项目中标单位实施。
二、开发手机端应用。一期项目应用均在PC端,本项目的实施,将实现PC、移动同步应用。鉴于需将PC端应用同步至手机端,为确保数据共享互通。建议本项目采用(略)进行采购,委托(略)实施。
八、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略)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52号计量大厦1218室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略)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蔡文俊 | 中级 | 江山市新农村公路规划办公室 |
董智勇 | 其他 | 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徐容海 | 高级 | 江山市教师进修学校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综上所述,建议本项目由(略)实施。
十、公示期限:(略)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略)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略)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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