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质疑答复
质疑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谭 敏;联系电话:(略) 。
委托代理人:尹 谦;联系电话:(略)。
被质疑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因认为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校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中标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年7月4日向我公司提出书面质疑,我公司于****年7月12日依法予以回复。
一、质疑事项概述或引述
详见附件(质疑函)。
二、质疑请求事项
详见附件(质疑函)。
三、质疑处理过程有关情况
我公司(被质疑人)收到(略),立即依(略),成立了质疑处理小组。我公司请求评审委员会配合处理质疑,向评标委员会进行了询问核实。
四、(略)
1、答复一: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198号)第十八条“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规定,该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针对“县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与安保相关的先进或优秀称号,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此条评分得要求,评审委员会认定质疑人“履约能力”此条不得分,质疑人的评审得分没有认定或计算上的错误,此质疑事项不成立。
2、答复二: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198号)第十八条“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规定,评审委员会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4.3.3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评分标准对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独立评审,(略)低的情况,质疑人的评审得分没有认定或计算上的错误,故此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本次采购开评标活动程序依法合规、评审委员会评审过程规范有序、客观公正,其评(略)。质疑人的质疑理(略)。
(略)
(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