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第二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第二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工程设计已由(略)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19】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略)
2.1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第二实(略)。
2.2 标段划分:(略)
2.3 建设(略):项目总用地面积5.004万平方米,原有建筑面积1.69万平方(略),重新建食堂及餐厅、增建教学及教学辅助(含多(略))用房、风雨操场等设施,扩建建筑面积约1.83万平方米。项目建设还包括为之配套的供电、供水、供暖、消防、道路、运动场及绿化等工程。该项目改扩建后,新增36个(略)。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及装饰设计)及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方案设计报规划审批、报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审查意见(略)
2.5 设计周期:(略)
2.6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瑞祥(略)。
2.7 项目总投资:(略)
2.8 质量标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略),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2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设计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设计负责人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3 近三年((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单(略)(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略)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略)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略)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参与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略),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设计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提供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须查询有效。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15日至2019年0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金鼎大厦11楼(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携带下列资料的复印件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略)
(3)银行基本账户(略)
(4)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5)公告期间(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公示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略)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同时查询时用空格分开再点搜索键,每项查(略));
(6)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略)
(7)法定代表人身份(略)
(8)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9)被授权人的社会(略),且须查询有效,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
注:投标人报名时必(略)(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公示页截图(略),并按照(1)—(9)的顺序排序后递交,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锦湖大路1357号,(略)管理委员会3楼会议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吉林省、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略)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ccjw(略)@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略)
八、(略)
招标人:(略)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