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第一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第一号补遗书
(略)第一号补遗书
提交时间 ****-07-15
标段编号: | GC(略) |
标段名称: | (略) |
变更内容: | (略) 第一号补遗书 各申请人: 现针对“(略)”项目作出如下补遗通知,请各申请人对本补遗通知作出响应。 1、原资(略).3条:“网上递交申请文件后,还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光盘一份,并带上编制电(略); 现更正为:“网上递交申请文件后,还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现场递交申(略)(如为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光盘和纸质申请文件,则法定代表人必须同时在场;如为法定代(略)场)”。 2、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章第二节总则”中第3.3.2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现更正为:(略) 3、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九其他材料“(1)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中专业设计人员无需提供。 其他事宜不变,请遵照执行。 注:(1)补遗书应视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通知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2)本次补遗为资格预审文件内容的澄清解释,不影响申(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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