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招标代理:(略) |
2019-07-16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9:00 |
石家庄市鹿泉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019)(三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鹿泉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019)工程监理已由 石家庄市鹿泉区财政局以G2019029-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选址于鹿泉区获鹿镇。旨在于提高(略),节约能耗,将促进鹿泉区整体城市形象的提高,减少能源浪费,带动鹿泉区节能事业的发展。总建筑面积约15.7万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19-07-2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系统自行报名后,到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海山大街与镇宁路交叉口东北角)缴纳招标文件费,并经招标代理公司人员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确认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恕不受理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略)(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9:00,地点为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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