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关于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东园路10号金辉莱茵城5#楼302单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15 17:19:19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将于(略)0时至(略)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com/0591/13.户名: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东园路10号金辉莱茵城5#楼302单元(权证号:(略) 拍卖起拍价:190万元,保证金:19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以上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及各种欠费。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福州市(略)。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8月5日起至2019年8月15日18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法院统一安排看样,逾期则不安排看样(未联系视为无人看样)。 四、本次拍卖(略),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使用。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略)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略),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如未能成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标的物正常移交,作不成交处理,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和拍卖款无息退还。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9年8月25日18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账号:(略)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 联系人:(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 (略)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