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法(略)。
2.2应为一般纳税人,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3具备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风险评估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4应答人须满足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须为工信部指定的电信运营商信息安全检查单位,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工信部红头文件);
(2)应答人具有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略),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的授权证书);
(3)工信部指定的电信运营商信息安全检查单位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安全厂商,并提供证明材料。
2.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或山西移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在2016年至今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的;被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贿赂行为的;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需提供承诺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