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市**县龙津镇北大路219号配楼A-113店面(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15 19:13:14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第一次)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8月16日10 时至2019年8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略)com,户名:**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省**市**县龙津镇北大路219号配楼A-113店面。
二、拍卖标的物情况
1.建成年份2012年,房屋建筑面积68.24平方米,钢混结构,用途为商业店面,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拍卖起拍价:(略)元,保证金:24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2.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税费,本次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卖方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的税费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其它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按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情况以房产、规划部门登记为准。原整体产权已分解为独立产权。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司(略),竞买人应当具(略)。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略)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标的物(略),应于拍卖开始前五日内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方可优先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标的物有关人员
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
六、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须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看样时间与方式
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前往现场看样,如有障碍,请及时与执行法院联系。
八、特别提示
1.本拍卖标的系借款抵押物,抵押权人享有法定优先受偿权益,但在执行中发现债务人将名下房产既设定抵押,又擅自出售的情形。本次拍卖对未经法定登记备案的物权不予保护,抵押权人认可除外。
2.本次拍卖已经法定公示期,并根据评估公司现场调查,拍卖人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公告中最大程度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略)。请竞买人谨慎对待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略),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
3.标的物能否办(略),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略),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略)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如未能成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和拍卖款无息退还。
意向竞买人在参加本次拍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林法官)(略)
方隆法拍服务:(略)
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