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略)
1. 招标条件
****年营口市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盖州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年营口市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12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略)(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略),共分两段。第一段桩(略),起点地名环路,终点地名鸣珂岭,路线长8.657公里。第二段桩号为K****+353—K****+484,起点地名熊岳大桥,终点地名李官,路线长17.131公里。本项目仅对原路面标线进行恢复。
2.2招标范围:****年(略)(盖州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质量保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内容。
2.3计划工期:(略)工,(略)工。
2.4质量标准:(略)
2.5投标保证金:(略)
3. 投标(略)
3.1资质最低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略)
3.1.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最低要求:近三年(****、****、****年)连续三年盈利。
3.3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略)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最低要求: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略)net)可查),信用报告办理程序见上述网站]。
3.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5.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在职一年以上在岗职工;
3.5.2项目总工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企业在职一年以上在岗职工。
3.6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略)
3.7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略)
3.8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略):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略),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一年以上在岗职工。
3.11本项目不(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文件时间:(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文件地点:(略)401室((略))。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4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单位授权(略):
(1)独立法人营业(略)
(2)资质证书副本(新版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复印件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的,在购买文件时无需核对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略)年)财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5)近三年(竣工验收时间为(略)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
(6)企业信用报告;
(7)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职称证;
(8)自有底油机、标线机两类主要机械设备或设施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购买发票或其它所有权证明);
(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
(10)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1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略)(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4.5投标人应(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并一直有效,以保证及时接收往来函件并及时沟通反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与招标人联系自行前往。也不统一组(略),如有疑问,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以邮件方式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并电话告知,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设计单位等有关各方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京时间09:30时。
5.3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略)(地址:盖州市东城办事处后楼)。
5.4逾期送达的、未(略)文件,将予以拒收。
5.5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本次招标的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大会。
5.6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p-(略)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2.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邮箱:(略)
邮编:(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