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略)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交易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新储地【****】-12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交易地(略)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期 | 规划(略)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孟公镇红星村 | **** | 工业 | 50年 | 容积率:(略) 建筑密度: (略) 绿地率:(略) | 125 | 125 | 10(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挂牌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略)。
三、本次国(略),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最终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否则不能成交。
四、本次挂牌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年7月16日至****年8月4日,到(略)411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一科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年8月5日至****年8月12日17时止,通过转账或到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买保证金交入下列银行的“(略)保证金专户”:
(1)交通银行娄底新星南路支行
账 号:(略)
(2)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
账 号:(略)
(3)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账 号:(略)
(4)中国光大银(略)
账 号:(略)
(5)中国银行娄底市乐东支行
账 号:(略)
(6)中国建设银行(略)
账 号:(略)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略)412办公室财务科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科签字确认到账的银行进账单到(略)411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一科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略)土地矿产交易一科于****年8月12日17时前确认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只有获取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挂牌报价活动。
六、该宗土地挂牌报价活动至****年8月(略)
七、其它需要公(略)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挂牌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挂牌交易文件内容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略)。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新化县非税收入管理局专户。土地成交价款中包括了应缴政府的纯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除(略),还须按规定另交相关费税。
(三)该宗地上建(略),不计价。
(四)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S(略)”《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规划要求实施。
(五)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按规定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
(六)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七)本次挂牌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挂牌须知》。
(八)(略)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