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略)
乙方:(略)
根据招标编号为[(略)]MJGC[XJ](略)-1的2019年度办公消耗用品等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略)
1.3其他文件或材料:(略)
2、(略)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999 | 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 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 1 | 批 | 国内 | (略) | (略)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无 | ||||
合计: | (略)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叁佰零陆元整(¥(略))。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略)
4.2交付地点:(略)
4.3交付条件:(略)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投标人提(略),交货时附产地来源证明。5.2,提供货物中打印机耗材为原装耗材。5.3采购人需求的定制品中标人需三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交货时间: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邮件或者电话传真订购单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24时内送货,中标人免费运(略)。6.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3-3中标人必须按时按量按质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由采购人当面核实数量,并按照询价文件及报价中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略)(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6.2本项(略):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略)) |
1 | 100 | 1、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每月采购货品的总量,货款按照每月配送的货品总量×中标单价,每月结算一次。 2、付款方式:结算方式为月结。中标人在当月25日前提供全额发票于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全额发票后及时采用转账的方式予以支付货款。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略)
9、合同有效期
1年,(略)
10、违约责任
10.1、若供(略),将按实际数量结算货款。10.2、质量未达标,无条件更换至达标。。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略),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略)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略)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略)。
12.2若(略),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略)。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5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略)
甲方: | (略) | 乙方: | (略) |
住所: | **市鼓楼区湖东路43号 | 住所: | **市**区五一中路132号轻功厂房1号楼第4层406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王月华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略) | 联系方法: | (略)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略) | |
账号: | 账号: | (略)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