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略)关于莘县振兴街161号(中心市场)23幢7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 (略)将于2019年08月19日10时至2019年08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略)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莘县振兴街161号(中心市场)23幢7号房产 (略)平方米,房屋所在层数1-2层,结构为混合,规划用途为商业(具体详情需自行下载询价报告查看)。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查看标的物,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略),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五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有(略)。 3.与本标的物有(略),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略):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略)证金,拍卖结束后未(略),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二、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略)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 ((略)76号莘县振兴街161号(中心市场)23幢7号房产的拍卖余款 。 户 名: (略) 账 号: (略) 开户行: (略)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略),冻结(略)。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司法辅助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略)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