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南片区E3棚改工程11#、12#楼施工(二次)
高铁南片区E3棚改工程11#、12#楼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 ||||||||||||||||||||||||
(略)-0901-810s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编号: (略) 2.2建设地点:(略) (略)平方米。 2.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4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略)计划竣工日期:(略) 除上(略),招标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单体17层工期为440日历天,,室外工期为45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略) 2.7标段划分:(略) 2.8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略) 2.9评标办法:(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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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略) | ||||||||||||||||||||||||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略)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略)。 | ||||||||||||||||||||||||
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 | ||||||||||||||||||||||||
5. 招标(略) | ||||||||||||||||||||||||
5.1领取时间: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5.2领取地点: (略)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700.00元(招标文件费在开标现场与书面投标文件一同收取),售后不退。 注: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及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5.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略)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略)(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9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开标厅(泰安(略))。 6.2 逾期送达的(略),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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