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中标公示[中标公告] |
【信息日期:(略) |
(略)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略) 谈判日期:(略)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项目经理:(略) 工期:(略) 质量:(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贾晓亮 联系电话:(略)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交纳。 公告期限:(略)至****年 7月18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颍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略),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略) 特此公告。 (略) (略) |
招标文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