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略)村民委员会“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10KV用电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略)受呼和浩特市(略)村民委员会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10KV用电项目”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略)村民委员会“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10KV用电项目”
采购编号:(略)
2、(略)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1 | 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10KV用电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二、(略)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略)
2、供应(略)(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原件,财务(略)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的或在报名期内出具的)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提供供应商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原件;
6、(略)(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7、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8、同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复印件1套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07月17日至2019年07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略)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获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略)午15:00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东二环与学苑东街十字路口东南角)C座4楼开标室。
2、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8日下午15:00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东二环与学苑东街十字路口东南角)C座4楼开标室。
七、(略)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略)村民委员会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呼和浩特市(略)(东二环与学苑东街十字路口东南角)B座808室
邮政编码:(略) 邮 箱:(略)
联 系 人:曲金霞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