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法院关于**省安****办事处**西街10号楼1层3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18 10:04:04 拍卖公告 ****定于****年8月5日10时至****年8月6日10时(延时的除外****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安****办事处**西街10号楼3号。 114.88平方米,起拍价:****000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8月4日15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联系,本院不统一安排看样。联系人:邢法官,联系电话****-****655。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8月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法院;开户行名称:****分行;银行账号:259************)。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人民法院咨询(联系人邢法官,电话****-****655)。 监督电话:**** ****676。联系地址:****(****关区东工路与**街交叉口)。 详细信息可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cn) 上查询。
****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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