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镇坪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污水管网工程(A段)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镇坪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污水管网工程(A段)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镇坪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污水管网工程(A段)1项
项目概况: 从革命小学到一级水源地保护区上游铺设主管网2125米,支管网1000米,入户管网4500米,检查井78个。
项目用途: 用于镇坪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污水管网工程(A段)
采购预算: (略)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含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企业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上述相应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6年7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略)。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略));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略)
八、(略)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略)9:00:00至(略)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略)
3、(略):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上(1)~(5)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2套。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略):安康宾馆(安康市人民政府对面)三楼小会议室
3、开标时间:(略)
4、(略):安康宾馆(安康市人民政府对面)三楼小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2、开户名称:(略)镇坪县分公司
3、开户银行:(略)
4、账 号:(略)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略)
2019-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