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关于**省**县庐城镇**路384号三里小区2幢603室住宅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2019.****.18 16:48:39 拍卖公告 郑重说明 ****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551-****6414。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定于2019年8月3日上午10:00时至2019年8月4日下午18:00时止(延时除外)在 淘宝网 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省**县庐城镇**路384号三里小区2幢603室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02.9平方米,混合结构,总层数6层,所在楼层6层,建成年代:2013年) 评估价:人民币568200元;(单价:5522元/M2) 起拍价: 人民币485000元; 保证金: 人民币50000元。 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若拍卖成交,现状交付。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基金、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7月27日之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成交后10****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地址:**县经二路与**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1-****6414 法院联系人:徐喆 189****7627 法院地址:**县庐城镇**大道与经二路** 拍卖辅助机构:同伦****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400-****666 辅助机构联系人:胡经理 136****3011 **** 2019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