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南溪区汪家镇2019年农村道路建设工作,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对位于南溪区汪家镇三桂村农村道路建设工程(AB项)进行第二次联合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业主:(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工程内容及(略)
(一)主要工程内容
1.A项(三桂村产业路:汪林路观音滩桥至五岗冲)主体及安保工程:新建三桂村“汪林路观音滩桥—五岗冲”水泥道路长约1.7千米,本路段路基利用原有土路基拓宽整形碾压作为硬化路基,宽度5米。20厘米手摆片石,4厘米(略).5米,厚0.18米,C30混凝土;新建涵管约35米;疏通排水沟及培土路肩,排水沟成型断面,确保排水畅通无阻,安装C级波形护栏648米及其他安保设施,所有建设要求以设计图纸为准(报名时查阅)。
2.B项(三桂村扶贫路)主体及安保工程:B项分为两段。一段为新建三桂村7组“观音滩—塘坡上”水泥路长约0.3千米,本路利用原有土(略),20厘米手(略),硬化有效路面宽3.5米,厚0.18米,C30混凝土;疏通排水沟及培土路肩,排水(略)侧面”水泥里长约0.7千米,本路利用原有土路基拓宽整形碾压作为硬化路基,20厘米手摆片石及4厘米碎石调平层,硬化有效路面宽3.5米,厚0.18米,C30混凝土;疏通排水沟及培土路肩,排水沟成型断面,确保排水畅通无阻。两段安装C(略)。B项总长度为1千米,所有建设要求以设计图纸为准。
(二)建设质量:(略)
五、建设工期:签订合同之(略)(除自然天气(略))内完工,延误工(略)。
六、招标方式:(略)
七、工程最高限价:(略)联合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02100元,(含A项832100元;B项370000元)以低于最高限价的最低报价确定为中标人。
支付方式:(略)
前期费用承担:投标人在报名时,须向业主(略),一旦中标,即自愿承担AB项工程前期产生或明确的费用共计60000元(含A项路基拓宽平整费用15000元,杆管搬迁费15000元;B项设计费10000元,路基拓宽平整费用20000元),并在中标后与业主方签订的AB项单独工程建设合同中约定在区级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后优先支付给业主方权的第三方。
八、报名条件及应提供的材料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市政(略)(出示原件,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二)施工单位必须(略)
(三)资质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加盖鲜章(略));
(四)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出示原件,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交正式标书一份,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密封并加盖密封章有效;
(八)本联合招标(略)
(九)本联合招标项(略),视为愿意承建全部AB项工程的意思表示;
(十)报名时提供该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一)报名时交资料费200元(不退还),领取(略)。
(十二)中标确认后,业主方与中标人就AB项工程单独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九、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人报名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共计60000元。存入业主专户,报名时凭银行回执单作为缴款依据,否则不接受报名。未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中标确认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中标人须与业主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共计(略)元(A项80000元,B项34000元),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不足数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补足,凭银行回执单作为缴款依据。拒绝缴纳或未缴纳足额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
(三)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中标后放弃的,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方就AB项全部或部分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业主方有权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四)业主专户(户名:(略),开户行:宜宾南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家支行,账号:88150110656419353)
十、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时间:(略)午9:00起—7月20日下午17:00时止(公休日请先电话联系)。
(二)报名地点:(略)
(三)报名联系人:(略)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略)
(二)开标地点:(略)
十二.有投标意向者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踏勘联系人:(略)
十三、未尽事宜以汪家镇人民政府解释为准
特此公告
宜宾市南溪区汪家镇人民政府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