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请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被邀请单位名称):
1.交易条件
本项目(略)(****)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略),建设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交易
2.项目(略)
建设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略),建设类容(略),配备厨房、餐厅等设施。(具体详见预算书)。计划工期:60日历天 项目预算约35.7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略)(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包括各县市区实施细则)规定为准):
1)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略)(各县市区公管(略))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略))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2本(略)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供应商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交易(略)
4.1 请于(略)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本项目代理单位领取交易文件。
4.2交易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开标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09时30分,递交和开标地点为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三楼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略)
发 包 人: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韩志超 电话:(略)
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靖 电话:(略)
行业监督部门: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胡珏 电话:(略)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