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道路隔离护栏采购及安装项目二包段中标公告
一、(略)
项目名称:(略)道路隔离护栏采购及安装项目二包段
项目编号:(略)
招标方式: (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日期:(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萧县龙城镇淮海路东段龙山庭苑19-4-508室
中标金额:(略)元。履约期限为签订合同后12个月。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孙冬松(评委组长)、崔峰、韩义侠、陈华燕、牛明超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收费标准:(略)
公告期限:(略)至****年7月19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或(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或(略),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略);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略)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