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9贺州学院图书采购项目(HZZFCG2019-F-125)质疑答复函
(略)关于2019**学院图书采购项目(HZZFCG2019-F-125)质疑答复函
2019-07-18 20:(略)
质疑人:(略)
地址:**市良庆区银海大道路710-2号金象五区瑞和花园19楼1单元305号
法定代表人:(略)
联系电话:(略)
授权代表:(略)
联系电话:(略)
(略):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2019**学院图书采购项目(HZZFCG2019-F-125)采购文件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收悉。针对你公司提出的问题,我公司和采购人进行了核查,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质疑人认为公开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
事实依据:公开招标文件第29页、4、现场演示分(满分5分)投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图书,于开标后在规(略)(参与现场编目的人员须持CALIS编目资格证书(原件核查)),具体编目时间以评标委员会通知为准,投标人自(略),现场(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现场演示的,得5分,否则得0分。
这个评分标准规定参与现场编目的人员须持CALIS编目资格证书(原件核查)不合理,编目资格证书有两种,一种是CALIS编目资格证书,一种是国家图书馆编目资格证书,而评分标准中单单指定CALIS编目资格证书,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八)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与质疑事项的相关请求:(略)
质疑答复:根据《中华人民(略):采购人可以根据(略),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学院图书馆是CALIS成员馆,目前编目采用的标准是以CALIS为标准,为了(略),顺利开展采购工作,因此评分标准中要求核查CALIS编目资格证书,符合本项目采购的实际要求,并非“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综上所述,你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有效的事实依据,质疑事项的请求不予采纳。
如你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感谢你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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