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金华市曹宅集镇建设有限公司农贸市场室外附属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投资:约 113 万元(以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控制价规定的范围为准);
2.3建设地点:(略)
2.4计划工期:(略)
2.5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仅限注册地在金东区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3投标人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金东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3.4中标人如不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等不良行为的,将限制其在金东区投标三个月及以上的处罚,并对其进行相应(略)。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具备二维码查验功能的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在本单位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略),审查合格的按(略)。
6、报名时间:(略)7月23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00-- 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7、报名地点:金东区滨河路东华家园小区40-2-51#营业房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网站((略)cn)、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招投标中心公示栏内张贴。
9、监督部门:(略)
10、联系方式招标人:金华市曹宅集镇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人民政府地 址:金东区滨河路东华家园小区40-2-51#营业房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电话:(略)
邮政编码:(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