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兴下埔自然村自来水管道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隆兴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隆兴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略)
2) 工程建设规模:(略)
3) 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 工程质量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略)
5) 投标人的企业(略)(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略)完整;
7)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本招标项(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略)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区公共资源配置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区公共资源配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玖仟元,可采用现金的缴纳方式,具体办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略)
7.3逾期送达或未(略),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邮编:(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隆兴下埔自(略)(市政工程)(1)(1).xlsx 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doc 随机抽取法施工招标范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