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就**经济技术开发区河东王小学校园改造建设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磋商(略):
1.1、(略):**经济技术开发区河东王小学校园改造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略)
1.3、项目预算:(略)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址:(略)
2.2项目内容:校园内道路硬化、排水沟、(略)
2.3工期:(略)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于(略)《中国政府采购网》、《**省政府采购网》、《**市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四、(略):
1、磋商日期:(略)
2、磋商地点:(略)
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略)
五、成交信息:
成交人:(略)
地址:(略)
最终磋商报价:(略)
项目负责人:(略)
工期:(略)
质量要求:(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招标代理公司:(略)
地址:**市红旗区**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七、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情况
7.1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或采购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7.2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号文件、国家发改办价格【****】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534 号文的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7.3收取金额:一标(略),二标(略),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形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
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略)。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7月18日
相关附件:(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