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校医院(汉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楼接建工程项目
结果公示
(略)受(略)委托,就**县卫校医院(汉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楼接建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县卫校医院(汉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楼接建工程项目
1.2 项目编号:(略)
二、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略)
2.2、项目预算:(略)
2.3、质量要求:(略)
2.4、工期:(略)
2.5、标段划分:(略)
三、 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采购综合网》、《**县公共**交易中心网》。
3.2 公告日期:(略)
四、评审信息:
4.1谈判日期:(略)
4.2 谈判地点:**县公共**交易中心(**县**路南段农发行二楼)
4.3 谈判小组名单:(略)
五、 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项目经理:田丽娜 证书编号:豫(略)
成交金额:陆拾贰万贰仟叁佰元整((略).00元)
工期:(略)
联系地址:**市天**大道与中华大道西北角德润公寓604号
联系人:(略)
六、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857号),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略)
七、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
地 址:**市郑东新区东风路与众意路交叉口100米三楼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略)(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