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二、招标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校区燃气入户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75872.2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内容:
******校区燃气入户采购,预算为975872.20元。
(二)项目要求
1、所报价格应包含此项目供货、安装、接通燃气、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质保期服务费、所有含税等费用。
2、地点:**市**区环市东路767号。
3、燃气器具明细及数量:(详见项目清单),设计最大用气流量为350m?/小时。
4、需要的供气压力范围:[0.002-0.0035]Mpa;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IC卡智能燃气计量表。
5、内容:燃气管道的设计、施工及项目验收,范围从市政干管至进入采购单位的每个食堂建筑外墙。
6、供应商必须确保项目的完整性。对于此项目清单表没有列出,而对项目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项目的部件、配件等,投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
7、质保期:项目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间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含部件、人力、上门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质保问题由采购单位承担;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计算,超出质保期后由供应商提供有偿维护服务。
8、中标后供应商应在进场之日起120日内完成。
9、付款方式:按照以下方式分期支付合同价款: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在7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2)在中标人进场前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0%;
(3)中标人完成项目清单的80%,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0%;
(4)合同价款结算日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支付全部剩余款项;合同价款结算日为:项目验收之日,采购人同意并确认授权委托中标人就项目进行验收,中标人代采购人参与项目验收的并签字的,视为采购人已完成项目验收程序。
(三)项目清单
(四)登记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报价人须为国内独立的法人企业或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根据《根****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项目属于第1种情形。
(二)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说明
燃气管道建设属于特许经营内容,为了保证燃气管道施工中及后期燃气供应的连续性、安全性及项目后期使用的稳定性,目前在采购单位所处区域仅有此一家供应商可以满足建设并保证后期燃气稳定供应的要求。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地址:**市**区城鳌大道东202号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年7月 19日至2019年7月26日止。
九、供应商登记
1. 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时间)。
2. 登记截至日期:2019年 7 月 26 日下午四时;
3. 供应商报名时请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相应复印件。
十、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登记地点:**市**区天寿路122号图书馆1107
登记联系人:林老师
登记联系电话:020-****2156 传真:020-****3723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