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徐县清华南路建设工程已由清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字【****】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为清华苑小区门口衔接现状清华南路,终点(略)(清徐县清泉湖北岸)(略)万元。
2.2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略)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年07月22日至0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略)一楼建筑市场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按顺(略)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资质证书(副本);(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8)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9)相关网站截图(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含联合体各单位);②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有“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
5.招标(略)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略)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略)gov.cn)首页【公共服务】-【招标投标】专区,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投标单位入口】登录太原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0时0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略)gov.cn)首页【公共服务】-【招标投标】专区,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投标单位入口】登录太原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U盘,地点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层开标厅。
6.3投标(略),招标(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 (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