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青石镇)
磋商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县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青石镇)项目于 2019年6月17日在**县公共**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 2019年7月1日****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开标,并于2019年7月1日完成磋商评标工作。****小组提交的评标磋商报告,该工程项目已经确认磋商评标结果,现进行磋商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投标单位 | **** | ******公司 | ****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736.80 | ****999.00 | ****800.00 |
质量目标 | 达到合格标准 | ||
供货期 (日历天) | 40日历天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D****98089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07542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D****20181 |
安全生产证书 | (鄂)JZ安许证字[2017]016061-1/2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1984-1/2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1024-7/12 |
拟派项目经理 | 高 栋 鄂242****46450 市政专业 | 周 彦 鄂242****58129 市政专业 | 张高松 鄂242****76636 市政专业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9年7月1日17时至 2019年7月4日 17时(**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134****4795
2、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一路10号
联系电话 :0713-****234
3、监管部门:**县****管理局
地址:**县漕****公司****教育局隔壁)
电话:071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