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园区道路市政设施维修项目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略)
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略) 受 (略) 委托,对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园区道路市政设施维修项目(项目编号:LNJR201907160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范围: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园区道路的边石、铺装、小修小补、灌缝等配套市政设施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略)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时间(略))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项目地点: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具体地点以合同签订地点为准)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金额: (略)
最高限价金额: (略)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略)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略)。
(3)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人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4)近三年内(本项目(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略)。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略)。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 采购(略)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略)22日至(略)2 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略)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略)(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里1号楼4号门市)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略)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请携带下述列表所要求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 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5)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6)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7)被授权人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如为被授权(略)(3)项要求提供)(8)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记录。
六、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 开标 时间:2019年08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略):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略)节假日除外)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略),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略)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略) 上发布。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里1号楼4号门市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邮箱地址: (略)
开 户 行: (略)
账户名称: (略)
账 号: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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