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三祺·和顺园精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的澄清修改,如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一、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1“企业情况(25.00分)”中第(3)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近三年(项目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三年)完成过单项合同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精装修施工项目业绩的得2分;每多一项加2分,此项满分6分”修改为:“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近三年(项目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三年)完成过单项合同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精装修施工项目业绩的每个得3分,此项满分6分”。
二、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1企业情况(25.00分)”中第(4)点“企业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企业具备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企业具备有效(略)。此项最高得6分”修改为:“企业具备有(略)。此项最高得6分”。
三、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1企业诚信情况 (10.00分)“考核期内,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略)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建筑(略)考核期内,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城市优质工程或安全文明工地奖项(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得5分。 【备注:其中,同一工程(略),不重复计分】注:考核期为(略)。”修改为:“(1)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从获奖(略)(2)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 8分;(3)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城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略))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一年的得5分; 【其中,同一工程项目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四、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2 .6 支付(略):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在每月支付进度款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按进度款的 %(百分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拨付到承包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五、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在施工前须按发包人的选材、样式标准报发包人批准 。” 修改为:“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南宁市政府令第46号)、《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南府规[(略)、《南宁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略)、《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必须与合法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使用符合密闭规定的合法车辆进行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环卫管理部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
六、将第五章工(略)(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略)期,不足部分参(略)。” 修改为:“(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19年第5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其他不变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公司:(略)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