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22 17:40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9)397号计划,(略)受赣州市南康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现就其垃圾袋项目进行(略),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方式:(略)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垃圾袋 | |||||
1 | (略)垃圾袋 | (略) | 个 | 1、容量:(略) 2、厚度:(略) 3、规格:(略) 4、材料: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全新料(HDPE), 为原料添加各类助剂,禁止使用含氯材料。 5、包装、结构:能与(略)分类垃圾桶配套使用,10只一卷,点断式结构,必须为机械成卷,达到使用一只拉出一只的效果。 6、袋外观颜色:均匀、平整,无气泡、穿孔、鱼眼僵块、丝纹、挂料线等瑕疵。透光度75%±5%,雾度55%±5%。 7、使用标志:塑料(略)规定的分类标志。 | (略).00 |
2 | (略)垃圾袋 | (略) | 个 | 1、容量:(略) 2、厚度:(略) 3、规格:(略) 4、材料: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全新料(HDPE), 为原料添加各类助剂,禁止使用含氯材料。 5、包装、结构:能与(略)分类垃圾桶配套使用,20只一卷,点断式结构,必须为机械成卷,达到使用一只拉出一只的效果。 6、袋外观颜色:均匀、平整,无气泡、穿(略)。透光度75%±5%,雾度55%±5%。 7、(略):塑料垃圾袋应在正面中央位置按分类方法印刷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规定的分类标志。 | |
注:(略) |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略)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五)响应(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磋商(略):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07月23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略)文件的购买时间:2019年07月24日至2019年07月30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略)购买(购买地址: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略)文件工本费200.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壹万玖仟元整(不接受多缴),须在响应截止时间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略)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略)),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到期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19年08月02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略)开标中心(开启地址: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自然人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十)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略)文件。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略),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十三)已购买(略)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
(略)
地址:南康区蓉江(略)(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箱:(略)
联系人:(略)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略)
账号:(略)
赣州市南康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赣大道(老赣南卷烟厂里面)
电话:(略)
联系人:(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