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略)因工作需要,拟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射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委托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因报名不足三家而流标;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服务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现就此项目向潜在的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年7月24日至****年7月 30 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射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略)
预算金额:(略)
三、采购人拟推荐供应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
四、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机制的意义
不动产管理和登记机构推动引入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 机制,具有(略):
(一)落实国家政策,创新工作机制
《国土资源(略)(国土资厅发〔****〕32 号)文件明确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分散(略),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不受损。” 不动产登记(略),是登记机构(略),是提高不动产登记公信力的有效措施,也是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
(二)模式(略),简便易操作
国内外登记机构建立登记赔偿制度的三种主要模式有国家行政赔偿、购买登记责任险、专设赔偿基金。对比来看, 申请国家赔偿,程序复杂繁琐,难以实施;设立赔偿基金, 需要国土、(略),难以落地; 保险机制经政府采购后,履行正常的签约和投保程序,耗时(略),能尽快满足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迫切需求。
(三)解除(略),及时落实赔偿
目前,不动产登记工作风险管理机制仍不够完善,引入保险机制,可以有效防范(略),切实保障登记机构和登记人员的合法权益,不仅解除工(略),也能让产权人第一时间得到应有赔偿,因此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希望潜在的政(略),并最迟在公示期满之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财政部门(采管股)和采购单位。
采购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财政部门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略)
财政部门地址:射洪县太和镇太和大道南段1号 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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