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对场馆灯光音响设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场馆灯光音响设备项目。
二、 项目地点:
**市**区弘景大道****号****。
三、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场馆灯光音响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根据设计方案,定制与安装设备。
四、 项目要求:
1. 完工时间:
安装以发包方通知进场为准,于****年9月30日前竣工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注:后期装修改造时,中标单位施工质量良好的情况下有优先权。
2. 主要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① 舞台机械安装
② 灯光安装
③ 音响设备安装
④ 控制系统安装
⑤ P3LED室内高清大屏安装
⑥ 强弱电安装
3. 材料要求:
按清单要求选购并符合国家要求。
4. 要求说明:
①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发包方要求和投标单位承诺执行;
② 设计需求及功能要求等资料查看现场后由发包人提供为准。
5. 付款方式:
① 第一阶段:强弱电、桥架铺设完成,设备到场,并经发包方外观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暂定价的30%作为进度款;
② 第二阶段: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至合同暂定价70%作为第二阶段进度款;
③ 第三阶段: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作为第三阶段结算款;
④ 第四阶段:工程款结算总价的尾款5%预留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保修(贰年)期满后返还,(无息;保修期间如乙方质保服务不合格,发包方有权酌情扣除或不予支付)。
⑤ 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发包方要求配合室内装修、空调、消防等工程安装,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五、 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
****年7月29日14:30-16:00报名与资格预审
2. 报名地点:
****行政楼109室
3. 报名费用:
人民币500元(伍佰圆整),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现场缴费或汇款。
注:汇款以公对公形式,请注明“灯光音响报名+公司名称”,****公司名称相符。
4. 报名条件:需携带以下文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住建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协会专业音响工程技术能力等级贰级(或以上)、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级等级贰级(或以上)、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或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厅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④ 本次投标授****公司缴纳社保人员。****公司加盖公章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⑤ 投标单位必须信誉良好,提供“连续三年内无重**全事故及农民工纠纷承诺书”。
⑥ 依法纳税,合法经营,提供“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单位行政处罚或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承诺书”。
⑦ 提供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叁份单体200万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单);
⑧ ****公司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5. 现场勘查:
****年7月29日下午16:00行政楼109室,凭报名费收据领取招标文件与电子图纸(请投标方提供邮箱地址),并统一现场勘察及咨询(必须查看现场,否则视为废标)。
注:请投****银行汇款凭证至行政楼113财务办公室换取收据。
六、 投标及评标要求:
1. 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2. 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壹拾万圆整),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标书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履行本招标文件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投标方中标,双方签订合同后,保证金自动转为施工保证金,施工保证金为****元(贰拾万圆整)。
注:保证金交纳需以公对公形式汇款,请注明“灯光音响保证金+公司名称”,****公司名称相符。
3. 发包方信息:
户 名:****
开 户 行:华夏银行**支行
账 号:631************
纳税识别号:523************T
注:请投****银行汇款凭证至行政楼113财务办公室换取收据。
七、 标书送达:
1. 标书送达截止时间:
****年8月6日下午14:30-16:00
2. 送达地点:
****行政楼109室
3. 标书要求: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陆份,纸质版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请用PDF格式保存于U盘)。
注:纸质版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笔签署,装订成册,注意密封(不密封的,视为废标)。
4. 凭报名费与投标保证金收据递交标书。
八、 特别告知事项:
1. 招投标文件、图纸、清单是将来签订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擅自变更的一律无效。
2.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3. 本项目原则上不得分包,特殊情况需要分包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 分包需经发包方书面认可;
② 承包人必须依法分包,并保证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③ 中标人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④ 中标人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发包方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必须自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4. 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发包方现场签字。
九、 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发包方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 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即为符合3家以上投标单位公开投标,投标单位之间订立价格同盟或者由其中1家真正控制其他参加投标单位的;
2. 中标单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任何形式行贿的;
3. 中标单位私****工作部门的相关人员吃饭、娱乐的;
4. 中标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5.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可采取协商解决式诉讼,中标单位一旦出现中途撤出现场或者组织人员到发包方采取堵门、围攻等非正常手段迫使发包方满足其条件的,直接向发包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6. 以其他方式损害发包方利益或者对发包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 拟定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 招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 中标单位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特别告知事项”和“法律责任”;
3. 合同履行地为**市**区;
4. 对于质量、验收、付款、违约责任等事宜有清楚的规定。
十一、 联系方式:
1. 地 址:
**市**区弘景大道****号
2. 联系电话:
① 标书送达、提交保证金等手续:
025-******** 招投标办(行政楼109办公室)
② 投标现场查看、相关工程咨询:
025-******** 隋老师(行政楼119办公室)
十二、 投诉:
如投标单位发现在招投标工作中存有违规问题或疑似问题,可向发包方监察部门反映、投诉。
投诉电话:025—********
联 系 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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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