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正街103号的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24 08:12:3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本院定于(略)0:00至(略)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略)com/(略)pm=a213w.(略).(略)aR5OWv,户名: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坐落于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正街103号的房地产。 (略)平方米,该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1.71平方米。注:可能现在当地门牌号重新编排证件上未更改,房产证上位置为东龙镇正街103号,现位置为东龙镇正街111号。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的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小区物业等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所欠物业水电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转让、不动产过户时产生的一切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对于法律、行政(略),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法(略),法院将从拍卖(略))。 二、起拍价:30万元,保证(略),增价幅度****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并且受托人报名前)到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或者是委托代理人在参与竞拍时填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其身份证件上的一致,否则没有竞买权。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 负责执行的人(略) (二) 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 第(一)至第(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风险提醒】 1.标的物如有欠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不从拍卖款中扣除,由买受人自行补交,竞买人自行向职能部门查询欠费情况;财产强制交付如果有产生费用(强制开锁、物品搬迁保管等),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转让、不动产过户时产生的一切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纳税主体的税费,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法规确定由卖方承担的税费,法院将从拍卖所得的款项中扣除)。 2.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产权过户、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权属变登记时需要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者是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标的物的交付预计需要3-6个月,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会更长且不确定,对房屋过户交付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竞买。 3.拍卖标的物(略),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为准。能否办理过户(略),请竞买(略),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法院处置的房产不涉及户口迁出问题,买受人是否能办理户口登记,请买受人自行前往户籍管理部门咨询。 5.竞买(略)公告及竞买须知,一经(略),则视为同意接受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的全部条款内容。 六、意(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贵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覃塘信用社,账号:(略))。 八、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选定本案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略)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广西协诚拍卖咨询有限公司)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标的物咨询、看样、指导报名免费服务,看样请提前预约,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安排看样时间(开拍前每周三统一看样)。咨询电话:(略) 九、是否可以适用 拍卖贷款 :(略) 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略)当事人和优先购买权人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略)买公告及竞买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网络拍卖负责机构咨询电话:(略)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