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海公路快速化改(略)报告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资格后审)
1、工程名称:平海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项目
2、工程概况:
(1)批文号:(略)
(2)工程概况:平海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起自G228接通州湾至通洋高速快速通道,路线完全拟合老路线位向东,跨越三余竖河,经 S222 后下穿在建海启高速,经 G328 终止于通州湾示范区乐海大道。路线全长 28.3 km,完全利用平海公路改建。其中通州区段 10km,通州示范区段18.3km。本次改(略),平面交叉5处。关闭原中分带开口,对侧向(略),在主要路口实施主线上跨桥及主线下穿通道;其余被交路口右进右出,采用支线上跨桥、涵箱通道进行横向沟通,周边交通通过农村公路网绕行。全线(略),主线通道1处,支线(略),支线(略),支线人行通道9处,支线汽车通道2处,新建农村公路8.1公里。
(3)建设规模:合同(略) 38 万元(其中:A标段合同估算价为28万元;B标段合同估算价为10万元。)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应规定要求,通过相应阶段各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
(5)工作周期:
A标段:水土保持方案自合同签(略),实施工程水土保持过程监测满足工程(略)个工作日内提交监测总结报告;
B标段:工作完成后 20个工作日内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标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程水土保持过程监测及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协调相关部门,最终通过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
B标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最终通过相关(略)。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略)
(2)投标人业绩:投标(略)(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
(3)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略)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略),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7日17:30前(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略)((略)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如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于2019年7月29日17:30前以不署名形式将书面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略),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东海大道88号科创城(略)角)。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略)。
9、评标办法:(略)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略)
地址: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东海大道88号科创城小木屋--平海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