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口岸查验设施用房扩建工程建设监理项目
发布时间:(略)
采购单位:(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虎林口岸查验设施用房扩建工程建设监理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招标人为:(略),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投及地方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略)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虎林口岸查验设施用房扩建工程建设监理项目
2.2招标方式:(略)
2.3建设地点:(略)
2.4标段划分:(略)
2.5计划工期:2019年(略)。
2.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监理服务。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略)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略)。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略)。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略)理能力;
3.4投标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略)证书(建筑相关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证书及职称(建筑相关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投标单位需提供截图)
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5.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3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本人持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到(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军办114-4-1-1)现场确认,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500/份(不退不开发票),逾期不予受理。
6本项目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有犯罪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相同)2019年8月15日上午11:00,地点:(略)((略))。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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