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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政府采购(略):
天府市民云成华区特色门户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就此事(略)。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成都市成华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
二、采购内容:(略)
三、采购项目概况:
“天府市民云APP”是由(略)以推进成(略),覆盖用户“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等全生命周期服务。用户仅需(略),在使用各类服务时无需进行二次登录或二次绑定,真正实现“一号通行”。
“成华区天府市民云项目”主要依托于天府市民云服务平台统一服务入口的基础支撑。结合成华区本地实际情况,定制个性化服务门户,接入成华区区域特色服务项目,与天府市民云提供的市级服务相结合,为成华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优质、丰富的服务内容。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专家意见)
(一)政策方面
中共成都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于(略)平书记关于推行居民生活服务“一卡通”的重要指示,由市委社治委牵头建设成都市市民云服务平台,打造市民服务统一总入口。为市民提供身份识别电子支付、信息查询等服务,实现“一号通行”,让市民生活更便捷。
各区(市)县委社治委要切实履行社区发展治理统筹协调职能,加强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立即暂停新建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各级类似项目,减少政府公共资源浪费。
(二)技术路径方面
“天府市民云成华区特色门户项目”是市级服务向区级的延伸,根据天(略),所接入天府市民云的服务需要基于市级天府市民云平台进行二次深度开发,通过调用(略),以实现各项服务统一账户授权体系、统一实名认证能力等功能,为用户提供真正的“一号通行”服务体验。
(三)软件专利方面
天府市民云软件著作权为保证天府市民云平台服务接入技术路径统一、平台用户信息的安全性、平台中服务稳定性、以及天府市民云软件著作权宜,基于专利权保护的原因,天府市民云平台底层代码无法对外提供该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条例》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中的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略)。
因此“(略)”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项目采购。
五、采购人拟定供应商:(略)
地址:成都高新区(略)。
六、预算金额:(略)
七、其他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都江堰市财政部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成都市成华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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