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对(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略)
2、地址:**市长江路沙沟湖新区行政中心9号楼二楼
3、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召乾 电话:(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略)
2、地址:(略)
3、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三、项目编号:(略)
四、采购项目
1.名称:(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2.简要规格描述:
标段一:(略)
标段二:(略)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标段一:(略)元人民币;标段二:(略)元人民币。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略)。
七、本(略):否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略)(不含(略))的资(略)
②供应商的本(略)(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利润表月报表1份。
3、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略)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至少5名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的学历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略)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略)。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略)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供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略)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
③“诚信**”网((略)gov.cn/jsxy/index.htm)
④“(略)( http://(略)gov.cn)。
⑤**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略)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略)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略)执行。
九、获取招标文件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包含此次采购内容)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屏打印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相关各项事务的,提供(略))。
4、上述年检合格的报名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注明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印章,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本中心报名联系人处,如提供不全,其报(略),复印件须(略)。
注:(略)
5、报名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略)天上午 9:00至11:00,下午2:00至4:30(节假日除外)。
6、提交报名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7、报名联系人:(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8.招标文件发出方式:在“**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略)cn)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9.招标文件售价:(略)
投标文件中需装订以上材料复印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略)
2.开标时间:(略)
3.开标地点: (略)
十一、投(略):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略)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略)
十二、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投标保证金交纳:
报价人需向本中心交纳一标段(略)元投标保证金,二标段(略)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8月27日14时之前从报名企业账户一次性划到本中心帐户(并注明项目编号),否则报价无效。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
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略)。澄清或者(略)(澄清)公告”及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略),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六、询问和质疑
1、根据(略)与(略)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略)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略)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略)
联系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市(略)
(略)
201(略)
http://www.ccgp-(略)cn:80/Resource/UploadImages/民政局招标文件(略)_4531.docx